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委直农机事业单位:
由于近两年机构、人员变动较大,为了便于工作联系,省局决定重新编印《全省农机管理系统通讯录》。请各市、州农机主管部门把所辖县(市、区)农机系统(包括直属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农机校等)通讯录(详见通讯录样式)于2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word)形式发送省局。
具体要求如下:
1.要以各市、州为单位上报,市本级包括农机科(处)全体人员;
2.各县(市、区)主管农机工作的政府领导;
3.各县(市、区)农机机构单独设置的填报局长、副局长(非单设的局填报农业局长和主管农机的副局长)、农机科长各1人;县级农机站(校)填报主要领导1人,每个县填报在1个表格里;
4.委直农机事业单位填报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
5.要求按标准样式填报,资料要齐全,核对正确无误,按时上报。
联系人:孔祥秋 电话:0431-88906324
邮件网址:
kxq3922@sina.com 附 件:《全省农机管理系统通讯录》标准样式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