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鉴字〔2017〕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的规定,经我站审核,同意四平农丰乐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此前获得的证书编号为“吉农机鉴2014-40”、“吉农机鉴2015-09”和“吉农机鉴2016-03”的省推广鉴定证书信息变更。“吉农机鉴2014-40”证书中的“生产企业地址”由“铁东区南二马路”变更为“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南宁路”;“吉农机鉴2015-09”证书中的“生产企业地址”由“四平市铁东区南二马路”变更为“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南宁路”;“吉农机鉴2016-03”证书中的“注册地址”由“铁东区南二马路”变更为“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南宁路”,其余信息不变,更换农机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