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协助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市、县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
二、主要领导职责
1、站长
主持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主管站内人事劳资、财务工作。
2、副站长
协助站长分管监督科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注册登记、检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验;制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农机监理员业务培训工作。
3、调研员:纪检、党务、行风建设。
三、内设机构
1、综合科:行政管理,综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文秘档案、后勤保障。
2、监督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验工作;指导全省内勤业务管理工作。
3、管理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编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监制和发放;农机监理员资格审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宣传教育。
4、信息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统计,全国农机事故报送分析系统;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农机资产数字化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文字综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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