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09〕11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紧急通知》(农机发〔2009〕3号)精神,加强对农机补贴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真正把党的农机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确保农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农机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一汽”有关产品补贴是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拉动农机工业和我省汽车工业发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对于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切实把农机补贴和“一汽”有关产品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补贴政策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和全省农机专业工作会议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三个绝不能”和“四个严禁”的工作纪律。要坚持农民自主购车的原则,不准指定农机补贴产品定点供应商和“一汽”补贴产品定点供应商;不准收取农民购机和购买汽车差价款。省农机局将于近期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并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省农机系统,抄送市(州)、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广大农民了解农机补贴和“一汽”有关产品的补贴政策和补贴程序,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好政策的解答和咨询等宣传工作,确保补贴政策操作过程阳光透明,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实施好购机补贴作为当前重大而紧迫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组织好购机农民的申请报名、身份确认、审核公示、确定补贴对象、签定补贴协议。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把手要负总责,是农机购置补贴和“一汽”有关产品补贴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办人员也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补贴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