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显著
吉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显著
2015年,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突出主攻方向,强化改革推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实施“五项新策、七项改革”,全省农机装备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五项新策:一是将工作全局向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战略目标聚焦,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二是满足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需求,实施敞开普惠的补贴政策。三是稳定发展预期,实行连续稳定的补贴政策。四是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大力扶持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五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七项改革:一是补贴资金分配与计划脱钩,与市场挂钩。二是补贴产品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与产品资质挂钩。三是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与行政管理脱钩,与企业权责挂钩。四是实施补贴操作与经销商脱钩,与主管部门挂钩。五是购置补贴机具与申请排号脱钩,与据实购买挂钩。六是购置补贴机具与销售地域脱钩,与补贴对象利益挂钩。七是推进补贴购机纠纷处理与行政管理脱钩,与司法法治挂钩。
截止到11月19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拉动,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和玉米收获机保有量增长较快,分别达到4.97万台、1.76万台、3.5万台,拖拉机达到117万台。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38.11亿元。
预计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可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