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专栏维护,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发挥信息公开作用。8月6日至16日,我局委托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产业发展处对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参照国家抽查方案标准要求,对全省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此次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补贴专栏栏目设置情况
检查标准:专栏栏目应包含综合要闻、行政通知、补贴政策、曝光台、公示信息、投诉咨询方式等栏目,栏目信息要及时更新。
检查结果:各市县网站均已设置以上栏目,位置清晰醒目。
二、补贴专栏网址链接情况
检查标准:在省级专栏设立市、县级补贴专栏网址链接,网址链接能正常访问。
检查结果:各市、市县网址链接均能正常访问,无异常。
三、补贴政策发布情况
检查标准:专栏需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以及我省2021年度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检查结果:所有政策均已发布。各市县均已发布2021-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通用类补贴额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四、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发布情况
检查标准:专栏需发布2019、2020和2021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格式见(《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吉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2)
检查结果:长春市、辽源市、松原市、双阳区、长白县、扶余县、东昌区,在检查的过程中未找到2019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长春市、德惠市、宁江区未找到2020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其他市县均已按要求发布以上信息。
五、有关政策及文件材料发布情况
检查标准:专栏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90号)、《关于印发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程机械化有关工作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粮食作物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的函》、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就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答记者问等国家政策性文件。
检查结果:延边州未找到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答记者问。其他市县均已按要求发布以上信息。
六、补贴政策咨询、政策投诉举报、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的设置情况
检查标准:各级专栏公示电话应与省级专栏完全一致;确保电话真实、能有效接通。
检查结果:
(一)通过三天三次访问均无人接听的市、县有:
白城市、松原市、舒兰市、靖宇县、宁江区、扶余县、二道江区;
(二)联系电话号码已经不存在的市、县有:
安图县;
(三)联系号码变更但未更正的市、县有:
农安县、磐石市、东昌区、汪清县(以上县、市、区已联系当地农机部门,近日来函更正。)。
七、补贴操作流程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检查标准: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的要求,编制补贴操作流程并在信息公开专栏“补贴申请程序”上发布,涉及年份的应注明具体年份。
检查标准:临江市未发现补贴申请程序内容。其他市县均已按要求发布以上信息。
通过此次检查,专栏建设工作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信息分开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支撑作用。尚未落实有关事项的市县按要求抓紧整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产业发展处要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确保问题清零。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