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发【2015】12号
各市(州)农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机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近期,农业部农机化司和农机推广总站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和管护的通知》(农机产[2015]29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季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抽查说明的函》(农机推(专)[2015]35号。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调整,同时我们也查看了各补贴实施单位的网站建设及管护情况,都存在一些问题。为做好农业部的抽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各补贴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自查工。
二、各补贴实施单位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补贴系统、补贴经销商和责任追究等六项规章制度,并及时在专栏上公开。
三、及时将省拨付补贴资金规模和你市、县(市、区)2015年度本地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4年度县级补贴实施情况(农户信息表)及时发布到补贴专栏上。
四、要将农业部及各省对违规企业通报情况在本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的曝光台(黑名单)上公开。
附件:1.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抽查说明的函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