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字〔2023〕8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行动,助力春耕生产,加快提高单产、提升产能,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3〕10号)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工作,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各市(州)、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活动主题、活动标志,开设“农机3·15”活动专栏,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采用发放资料、投诉咨询、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示演示、下田入棚等贴近农民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形式,开展“农机3·15”活动。
(二)充分利用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各地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等各种媒体平台,设立“农机3·15”在行动活动专栏,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机械化增产减损技术和农机质量监督政策法规以及购机、用机、修机和识假辨假知识。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三)公布吉林省内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提供农机质量投诉咨询、受理调处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农护农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结合当地春季田管及春耕生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机备耕安全检查等工作实际,提早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保证投诉渠道畅通,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好“农机3·15”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丰富内容和形式。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创新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及时做好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总结。各市(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请于3月27日前将本辖区活动总结材料和《本市(州)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综合处。
联系方式: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李平、王欣;
联系电话:0431-87998655;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430号;
电子邮箱:jlnj315@163.com。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