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字〔2022〕18号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总站、中心):
为了加强农机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充实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社会化服务”版块信息,展示推介农机合作社发展水平、服务能力,提高知名度,促进以信息化智能化为载体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应用,现就开展全省农机合作社信息调查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运行良好,拥有能满足当地主要农作物生产需要的农机装备,依法依规从事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机合作社。
二、调查内容
农机合作社基本信息、经营服务和管理等情况(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将本次农机合作社信息调查工作作为农机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组织动员农机合作社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好云平台服务功能。要明确专人负责,调查范围内的合作社应报尽报。
农机合作社信息统计表内容真实、准确,合作社简介语言精练,字数不超过200字。另附,代表农机合作社整体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图片清晰、拍摄角度好。其他有代表性的图片数量不限。
各地要将本地农机合作社信息统计表核对整理后,于6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鹤鸣(生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1293670
邮 箱:njscglb@126.com
附件:农机合作社信息统计表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