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发〔2022〕3 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2022年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各地要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源头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省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指导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带队抓,把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职能部门(机构)、细化到具体岗位、明确到相关负责人,确保农机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坚决杜绝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真空”状态,确保春季农机化生产平稳发展。
二、统筹疫情防控,确保农机作业安全。各地要继续扛牢疫情防控这个重大政治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农业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农机化技术指导服务。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具产销企业加强农机具调度、储备,保障农机装备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协调好农机零配件的储备供应,做到机具随到随修,配件供应齐全,保证维修质量。要帮助机手做好农机装备的保养、调试和检修,确保农机性能稳定、状态良好。要发挥农机合作社组织能力强、进度快的优势,合理调配作业机具,组织机手依规有序流动,开展代耕代种代管等农机作业服务,提高农机利用率和作业效益,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开展风险排查,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各地要加大备春耕生产期间农机安全工作力度,要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统筹谋划做好春季农机安全工作,准确研判形势、突出技术指导,强化风险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各地要组织广大农机技术人员,尤其是全省农机化生产专家指导服务组成员,充分利用农机信息群、微信群等现代通讯手段,开展在线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咨询答疑,保障春耕生产需求。要加强农机维修保养和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和技术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大户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做好机务管理工作,消除农机作业事故隐患。要将农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机具和机手,严防出现农机“带病”作业、机手违规操作等情况,坚决遏制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源头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拖拉机安全技术状态、驾驶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是影响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的源头管理,加快推进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老旧拖拉机报废更新,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拖拉机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检验标准,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鼓励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强化驾驶员培训与考试,拓宽培训渠道,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标准,切实提高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农村公路、交叉路口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查处挂外省拖拉机号牌在我省运行的变型拖拉机。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手段,要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主流媒介广泛宣传,采取建立农机驾驶员微信群、张帖标语、发放传单以及给广大农机驾驶员致信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送一批农机检修、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驾驶操作知识。特别是要突出春播前的宣传提醒和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广大农民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农民群众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确保备春耕有序开展。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报道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抗旱保苗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格执行春季农机化生产动态周报制度,及时明确专人负责生产进度统计和报送工作,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春季农机化生产结束后,各地要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并报送省厅农机处。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