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农办机〔2021〕2号)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企业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投档的产品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进行预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1至1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njj@163.com,同时,需要完善产品信息的企业在投档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我省将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对复审结果进行公示。过期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0431-88906325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