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明电〔2021〕47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目前秋收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1〕61号)和《全省“保秋收、保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吉农明电〔2021〕43号)精神,切实抓好秋收时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农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要结合全省秋季农机作业的特点,采取线上、线下多措并举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持续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要充分运用农机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农民群众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劝导农机手拒绝载人、群众拒绝搭乘。要深入农机场库棚、作业现场,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各级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推广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为秋季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严格落实农机监管责任,强化秋收指导
随着秋收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到,随着气温逐渐下降,秋收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紧张阶段,农机作业的高峰期,农民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的警惕性。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农业综合执法、农机安全监理等相关机构,合力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管理及牌证核发、驾驶人考试及证件核发、安全技术核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严禁出现工作断档、监管空白。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集中组织人员力量,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技术指导工作。县级农业农村局要分片包干,落实农机作业指导责任,要把服务和指导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机驾驶员手上。组织农机销售企业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人员,深入各村包保作业,开展直接有效的农机作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
三、突出抓好农机风险防控,彻底排除隐患
各地要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提示农机驾驶员牢记农机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要指导农机驾驶员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如收割机上是否有灭火器、危险部位是否有警示标志、齿轮皮带是否有防护罩、排气管是否有防火罩、灯光是否明亮、制动是否灵敏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要强化反光标识粘贴使用,确保农业机械夜间作业安全。要对秋收农机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排除安全隐患。
四、突出抓好农机安全管理,强化农机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要下沉监管重心,重点在城乡结合部以及通往农田、养殖场院、农贸市场等主要路段,严查严处拖拉机载人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紧盯凌晨、夜间等事故易发时段,更加细致地谋划过硬措施;要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严查未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和检验手续、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省农业农村厅将组成3个督导组到各地进行督导,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督导长春、吉林和延边地区;省农机管理中心负责督导辽源、通化及梅河口和白山地区;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负责督导四平、松原和白城地区。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