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函〔2021〕14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把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的重要指示精神,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加大全省农机合作社培育力度,推动农机合作社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定于9月上旬在吉林市举办全省农机合作社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与趋势
2.大力培育农民(农机)合作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3.发展农民合作社助农增收致富
4.农机合作社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5.参观数字农业产业园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分管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部分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邀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吉林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有关专家参加。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8日下午报到,9-10日培训,11日上午返程。
地点:吉林市凇江铂兰大酒店(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凇江南路56号,前台电话:0432-65105555)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尽快确定培训人员,并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2),由各市(州)统一汇总于9月7日11点前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njscglb@126.com)报送。因酒店接待能力有限,为保证培训效果,请勿超员。
(二)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培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3。
(四)培训班将按防疫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五)联系方式
省农机中心生产管理处:于焕
电话:0431-81293670、13644306679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处:陈长智
电话:13843286577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回执表
3.培训班乘车路线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