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网址_365体育投注-app*官网

图片

关于下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

日期: 2019-07-16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农计财发〔2019〕8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支持我省耕地地力保护、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机化水平、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等方面工作。为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切实保护耕地及水生生物资源,强化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支持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二)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促进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发展为重点,引导适合农村的产业向乡村布局。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产业扶贫,资金安排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县倾斜,推动贫困地区做大做强扶贫主导产业。
  (三)持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和使用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全面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体现权责对等,放权和问责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因地制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二、深入推进资金统筹整合,改进完善项目管理方式
  (一)落实管理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深入推进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整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按照“放管结合、效益优先”的原则,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责任,确保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自主统筹平衡兼顾,切实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确保完成清单任务。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继续采取因素法等方式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大专项整体切块下达到我省,并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年度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我省具体任务清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根据下达我省的任务清单,本着将具体任务、支持重点、补助标准等与往年政策执行相衔接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科学测算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市县。
  各市县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在完成清单任务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重点解决制约农业现代化的瓶颈问题。农机购置补贴等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等约束性指标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执行,试点范围严格限制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禁止超项目范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三)发挥政策集聚效应。在项目实施中,鼓励各市县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推动相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整合。探索将耕地轮作休耕等种植结构调整政策统筹实施,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生态环境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统筹实施,将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发展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统筹实施,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黑土地保护等政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在一个区域相对集中、整体推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地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整合统筹相关涉农资金,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三、做实做细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使命责任,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承担起中央财政支农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市县项目管理工作,做好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要积极适应项目管理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抓好政策落实,做好项目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价,努力探索成熟有效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办法,确保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做好项目备案。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市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和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盖章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业务主管处备案(备案表样附后,同时报电子版),各分项目实施方案另有其它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实施单位要对所提报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农业农村部门对评审结果负责,并组织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措施和各级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涉农资金使用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以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为抓手,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各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整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有效解决补贴发放“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强化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并举一反三,完善项目管理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推动建立涉农资金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五)开展绩效评估。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将全面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依据下达我省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进行了分解下达,市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自评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在市县上报绩效自评材料基础上,结合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抽选重点市县和项目,开展实地考查,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重点考核各市县政策落实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安排资金挂钩,严格奖惩措施,实行奖优罚劣,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注重调度督导。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市县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市县对享受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补助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告,并分别于8月20日和2020年1月2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业务主管处报送项目年中、年度执行情况,各业务处汇总后于8月25日和2020年1月25日前报计划财务处汇总后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各市县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材料。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以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业务主管处(单位),各业务主管处(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月25日前报厅计划财务处汇总后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项目信息和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各市县任务清单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市县项目备案表
     13.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朱  潇  联系电话:0431-88906799
      省财政厅农业处     闫若雷  联系电话:0431-88553946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365体育网址_365体育投注-app*官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