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函〔2019〕1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机(农业)局(总站):
为鼓励和弘扬广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农技指导服务,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技推广事业的良好氛围,近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下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科(推广)函〔2018〕348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现将全省农机化行业“服务之星”的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农安、九台、榆树、蛟河、舒兰、公主岭、东辽、东丰、梅河口、前郭等10个县(市、区),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且业绩突出,利用互联网开展农技指导服务取得突出成效的农技人员(不含行政编制人员),经农业农村部初筛,具备推荐资格的农机推广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名额数量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名额分配,全省农机推广系统共推荐4人。
三、入选条件
(一)目前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农技人员。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三)精通业务工作,示范推广了多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理念等开展农技指导服务,特别是在线上发布日志农情,解答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四、推荐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入选条件,结合农业农村部初筛具备推荐资格农机推广人员的实际工作和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推荐人选,并由县级项目实施单位形成综合推荐意见(最多不超过2人)。
(二)拟推荐人选填写“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推荐申报表(附件2),并在所在单位及县级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所在单位及所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省农机化管理中心。
(三)省农机化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分配的指标数额,推荐4名优秀人选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再次进行全省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五、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的推荐工作,切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线上服务和线下实际工作情况,切实把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农技人员推荐出来。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经公示后于2019年1月17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2份(推荐申报表、证明材料和综合推荐意见)报送省农机化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资格。凡矛盾上交或出现异议投诉的单位,将取消全部推荐人选省级复审资格。
六、联系方式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科技推广处
电 话:0431-84457031
联系人:杨喜静
邮 箱:jlnjtgtx@163.com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430号
邮 编:130062
附件:1.“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初筛人员名单
2.“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推荐申报表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