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函〔2018〕2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发挥农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扎实做好今春农机化生产工作,现就今年春耕农机化生产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抢抓时机,及早部署
今年备春耕生产形势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由于冬季降水偏少,大部分耕地处于干封地状态,因此个别地区极有可能出现“拉尼娜”现象,发生阶段性低温冷害和干旱的可能性极大,土壤墒情缺墒现象会较常年同期增高,尤其是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缺墒现象会较为普遍;另外,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季气温较往年同期略低,春季耕整地和播种作业时间缩短已成必然。
基此,各地要有充分认识和预案准备,及早对辖区各项农机化备春耕工作进行落实组织和调度统计,及时发现出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和解决。各地要层层压实责任,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把各项工作往前抢,打足提前量,抓准时机切实组织好春耕整地和机械化播种(插秧)等机具维修保养与调度工作,待耕地及气象条件允许,立即组织各项农机化生产作业,确保农机春耕备耕生产顺利、高效完成。
二、强化政策落实,筑牢全程农机化备春耕工作基础
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深入宣传党的惠农强农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和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政策,加快实施进度,力争使更多的补贴机具在春季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订单作业,全程机械化托管作业,着力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
三、加强部门协作、搞好技术指导培训
各地农机(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协作联动,切实组织好各项农机零配件的储备、调运和供应,要认真组织好农机具保养、调试和检修,帮助农民解决检修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结合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提前指导农民合理选择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并帮助他们科学规范应用新技术、新机具,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要组织抓好农机化新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水平。要加强作业市场引导服务,及时发布作业信息,做好跨区作业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插作业,进一步拓宽农机跨区作业服务领域,做到“进得来,出得去”,努力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和机具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春季农机化生产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作业常识,不断提高机手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季农机安全生产。
五、抓好典型宣传,及时报送作业进度
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统和现代媒体手段,及时宣传报道农机备春耕生产的新闻典型和进度动态,认真总结备春耕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为备春耕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机春耕备耕进度统计报送工作,按照农业部要求,自4月9日起至春耕生产结束,每周一16:00前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网上直报系统,逐级填报春耕作业进度。各市(州)农委要切实负起督导责任,确保各县(市、区)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另请各地于6月11日前,将农机春耕生产总结材料报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生产管理处。
联 系 人:左辉
联系电话:0431-81293670
邮 箱:njscglb@126.com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