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函〔2017〕22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总站):
现将经省农委主管领导签批的《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试运行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的通知》(农机科〔2017〕23号,见附件1)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尽快进行如下工作:
1.确定本地级市辖区内各县(市、区)的投诉监督工作承担单位、投诉服务电话及工作人员,并填写本辖区内《吉林省(区、市、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填报表》(见附件2),由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总站)统一汇总后,于本月17日前报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见后)。
2.待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反馈回各地市、县的投诉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各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注册并更改密码(登录网址见附件1)。
3.登录和修改密码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内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的农机质量投诉信息在系统中进行补录,并填写《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方式:
0431-87974472 联系人:唐明辉
0431-87998655 联系人:李平
电子邮箱:806793537@qq.com
附件:1.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试运行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的通知
2.吉林省(区、市、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填报表
3.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信息汇总表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