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函〔2017〕24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有关科研、教学单位,省农委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14号)精神,省农委拟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农机化管理、推广、鉴定、监理、教育、科研工作,有2年以上农机类相关工作经历的县(市、区)在职农机补贴管理工作人员。委直农机事业单位的专家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二)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本专业领域实践经验,掌握有关农机法律法规,熟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等相关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保守机密,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四)不在农机产销企业任职、兼职。
(五)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能承担相关工作。
二、推荐办法和评聘程序
(一)推荐专家人选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专家个人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二)省农委对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评审。
(三)通过评审的专家人选经省农委研究确定后,正式成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专家库成员。
三、有关要求
(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是关系到企业和购机户的利益,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家遴选推荐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报,推荐单位要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者需填写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于2017年10月30日前由各市(州)统一报送至省农委农机处。
联 系 人:曹纯华
电 话:0431-88906325
电子邮箱:jlsnjj @126.com
邮 编:130051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省农机局)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