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函〔2016〕34号
有关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业)局:
目前,秋季玉米籽粒机收作业已接近尾声。为及时掌握各地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计划任务,同时为明年继续深入开展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积累经验,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拟于11月上旬开始,组织人员赴相关县(市、区),对今年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内容
(一)玉米籽粒机收任务完成情况
依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6年中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各县(市、区)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计划任务,核实当地玉米籽粒机收作业面积完成情况。
(二)项目补助方案执行情况
了解各地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作业面积确认情况
查看《作业确认单》填写情况,内容填写是否齐全、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善;查看《补贴资金汇总表》数据统计情况,汇总表各项数据是否准确、真实、对应,相关手续是否完善。
(四)项目补助公示情况
检查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的作业公示是否在村级组织(村委会)、乡级政府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分别进行。公示各项内容填写是否齐全、真实、对应,相关手续是否完善;是否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农民反映的问题。
(五)玉米籽粒机收作业机具
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所用机具是否按照省下发的文件规定为具备直接收获玉米籽粒功能的自走式籽粒直脱型玉米联合收获机,且须为进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补助对象自有机具。
(六)远程电子监测系统应用情况
了解远程电子监测系统在作业面积确认和资金结算方面的实际使用效果。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了解各地在示范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和项目作业补助方面的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明年进一步开展示范工作的建议。
二、检查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实地抽查和数据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听取项目实施管理单位情况汇报,查看有关工作档案,实地抽查作业现场,根据作业面积确认单抽查系统数据。实地抽查采取每个县抽取1台籽粒型玉米收获机的2个作业现场,查看机收作业效果,听取籽粒机收作业提供者的意见。数据抽查采取每个县抽取1台籽粒型玉米收获机,登录监测系统,查看作业轨迹、作业面积,根据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留存的确认单,核对该机当年所有作业点和作业面积。
三、检查督导地点
九台、德惠、榆树、农安、公主岭、梨树、敦化、汪清、安图等9个县(市、区)。
四、检查督导时间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检查组将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准备。检查组准备好督导提纲。各相关县(市、区)农机部门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全面、系统反映工作与管理的真实情况。
(二)求真务实。检查组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检查工作。认真了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
(三)遵守纪律。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注意行车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检查督导组未抽检到的县(市、区),均应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二)所有承担2016年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的县(市、区)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2016年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备案。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项目工作总结和资金结算汇总表报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备案。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全年任务完成情况、推进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上述备案材料均需附电子文档。
七、联系方式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产业发展部 牛学智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430号
电话:0431-87974104
邮编:130062
邮箱:jlnjcyfz@163.com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