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3 〕46号
各市(州)农委: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报送2013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各县(市、区)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认真调查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并做好统计。
2.要坚持实事求是,填报的数据要真实、准确,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并按时上报。
3.由各市(州)农委在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统计表格上报省农机管理总站。
联系人:赵新子 苑志坚
电 话:0431-86805526
信 箱:jlnjgl@163.com
附件:农业部《关于报送2013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