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1]400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机安全监管知识竞赛的通知》(农机办[2011]4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农业机械化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监管知识水平,现将参加全国农机安全
监管知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机安全监管知识竞赛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提高农机监理执法水平,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成立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本次竞赛活动由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组织实施,农机推广和农机管理部门参与配合,搞好本辖区竞赛工作。
二、竞赛参与方式
农业机械化系统干部职工自愿参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赛。竞赛采取开卷答题的方式,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钢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每个人要独立完成,不得抄袭,笔迹相同的答卷一律作废。竞赛试题及答题卡刊登在《中国农机监理杂志》第9期,也可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下载。
三、答题与时间要求
答题可参考《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20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农业部有关农机安全监理方面的规章。相关试题答案刊登在《中国农机安全监理》杂志第10期上。各县(市、区)、市(州)竞赛领导小组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本辖区的参赛人员答题卡和竞赛总结报至上一级竞赛领导小组。
四、组织阅卷及评奖
市(州)竞赛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竞赛的阅卷和推荐工作。省级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各市(州)的阅卷和推荐工作。此次竞赛以精神鼓励为主,省级竞赛领导小组根据各市(州)竞赛的参与度及答卷质量评定集体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市(州)负责推荐县级集体组织奖和优秀个人,组织奖总数不能超过参赛县数的10%,优秀个人不能超过参赛人数的3%。
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管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文波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成 洪 吉林省农机处处长
杨海波 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站长
徐 莉 吉林省农机推广总站站长
艾青瑞 吉林省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办公室主任:艾武兴;成员:刘树纪、陈生、丁长顺、李轩。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联系人:李轩 联系电话:0431-86805987;电子信箱:jlsnjjlzz@163.com。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