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11]6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报送2011年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和作业证需求量的通知》(农机管[201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农机跨区作业信息服务体系,广泛收集农机跨区作业信息,认真做好2011年农机跨区作业的信息服务工作,为全省农民和农机组织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送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今年本辖区内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跨区机收市场信息和机具供需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并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网上直报系统逐级填报。各市(州)农机化(农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填报工作,及时审核,在2月25日前完成“2011年小麦、水稻、玉米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填报工作。
二、认真统计《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量。《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发放范围是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一机一证。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内参加跨区作业的机具数量和“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作业证登记备案信息,预测2011年的作业证需求量,填写《201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上报市(州)农委,各市(州)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月25日前报省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办公室(省农机管理总站)。
三、明确农机化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的农机作业动态情况,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请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明确农机化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科(处)室和1名农机化生产管理信息员,认真填写农机化生产管理工作联系表(见附件2)上报市(州)农委,各市(州)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月25日前上报省农机管理总站。
联系人:左 辉 电话:0431-86805313
Email: zhuohuie@126.com
附件:1、《201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
2、全省农机化生产管理工作联系表
二0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