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2009年2月23日,省农机局转发了农业部农机司要求各地农机部门内部掌握农机补贴产品销售价的通知,现在予以作废。
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规定,进入《2009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产品,在其配置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不得高于我省《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最高销售价。新增进入《2009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产品销售价不能高于市场零售价。望各县(市)、区农机局认真监督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