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鉴字[2007]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吉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吉农机字[2006]464号),为做好《2007-2009年吉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种类
(一)农用动力机械:18 千瓦(25马力)以上拖拉机;13.2千瓦(18马力)以下手扶拖拉机;农用内燃机
(二)耕耘和整地机械:耕幅1.5米以上旋耕机;4行以上(含4行)根茬粉碎还田机;3行以上(含3行)深松机;4行以上(含4行)联合整地机;多功能作业机
(三)种植和施肥机械:3行以上(含3行)播种(施肥)机;插秧机;地膜覆盖机;废膜捡拾机;保护性耕种机具
(四)田间管理和植保机械:3行以上(含3行)中耕(追肥)机;喷雾(喷粉)机
(五)收获机械: 谷物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牧草联合收获机(打捆、捡拾、压块等);茎杆粉碎还田机
(六)脱粒清选和贮存机械:玉米、水稻脱粒机;玉米剥皮机;葵花脱粒机;粮食、种子清选机;粮食、种子干燥机
(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稻米加工机;榨油机
(八)排灌机械:农用水泵;喷灌机械设备
(九)畜牧机械:饲料加工机组;粉碎机;铡草机;饲料压制机;牧草、秸秆打(压)捆机
(十)其它:温室设备
二、申报条件
1.产品有一定销售量和覆盖面;
2.通过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试验鉴定,并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的有效截止日期应在2007年12月31日以后,有效期在12月31日前但已提出试验鉴定申请并正式受理的;
3.证书包含系列产品的,仅限于具体实施检验的机型,同一证书的其它机械暂不受理申报。
三、截止日期及评审费用
受理企业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按产品型号收取评审费,每个型号收200元。
四、申报内容
1.申报书,一种产品填写一份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及鉴定报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通信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唐明辉、翟坤程
联系电话:0431-87974472
传 真:0431-87990471
电子信箱:jlnjjdz@tom.com
网络查询:http//www.jlnj.gov.cn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附 件:吉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