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41号)和《关于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4]23号)。为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情况总结,请各单位于2006年12月7日前将总结报告以纸质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一并报省农机局。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编:130051
联系电话:0431—8906324
联 系 人:曹纯华
电子信箱:cchljy@126.com
附件: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