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农业委员会吉农机字[2005]2号文件《关于下发200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部署,请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在12月20日前将2005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思路上报省农机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5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和重点工作总结,要突出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
二、“十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
三、提出2006年的农机化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四、农机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
请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上报,以便为全省农业工作会农机专业会提供有关材料和表彰依据。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