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04]22号
各市、州及有关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机局:
为做好吉林省81个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全国1000个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和我省制定的《吉林省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恢复粮食生产,各地要认真组织农民学习农业部《关于做好全国1000个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吉林省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实施方案》,做到家喻户晓,让当地农民群众了解国家的补贴政策。
二、做好购机者有关情况摸底工作
按照《吉林省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涉及享受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要认真将本地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的人员名单、购机数量、补贴金额等摸清后上报省局。凡在2003年初—2004年6月30日前购买的农机具,均可作为此次补贴奖励范围。请各县(市、区)尽快将购机者发货票原件和复印件及购机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省局审核备案。
三、几点要求
(一)各市、州农委(农业局)、农机局要协助省局,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此项工作。各县(市、区)农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工作,派专人负责做好工作。
(二)将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的开户行、银行帐号和收款单位一并报送省局,以便拨款。
(三)认真填报吉林省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资金明细表(见附件四)。
(四)上报时间:各地务必于7月15日前按照上述要求尽快上报省局。
联 系 人:阎成林
联系电话:0431—7976323
附 件:1、《关于做好全国1000个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实施方案》
3、吉林省享受国家购置农机具补贴奖励政策种粮大户名单
4、吉林省种粮大户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资金明细表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机 补贴 奖励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