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字[2004]17号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机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省农委吉农机字[2004]8号文件《关于下发2004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部署,请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农机局将200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农机局,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二、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开展情况以及行走式节水灌溉播种机、重镇压器、节水旋耕机和等离子体种子处理机的推广进展情况;
三、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示范情况;
四、组织实施“新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国家优质粮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农机租赁公司”等项目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五、农机化“四强”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农机人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机鉴定、农机市场整顿工作开展情况;
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特别是《农机安全村》开展情况;
八、农机化宣传、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九、农机化资金投入情况;
十、存在的问题。
附 件:1、2004年上半年农机化生产主要计划完成情况
2、2004年上半年农机化技术重点推广项目完成情况(一)
2004年上半年农机化技术重点推广项目完成情况(二)
3、2004年上半年农机化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完成情况
4、2004年上半年农机化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OO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