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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须知 |
2013-4-1 |
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机具补贴重点: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步进式水稻插秧机、乘座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水稻全喂入式收割机、水稻半喂入式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等机具优先满足补贴。 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利用省级资金继续对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两行以上茎穗兼收式玉米收获机、牵引式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等机具实施累加补贴 购机程序: 1.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由乡镇财政所会同农机站审核其身份和资格,确定补贴对象,填写《2013年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及公示表》上报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公示,公示在县乡两级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2.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者,由县农业局农机推广站和县财政局按乡镇出据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确认其资格后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3.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 4.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永吉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永吉县口前镇滨南路98号),由县农业局农机推广站、县财政局指派专人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补贴资金在5000元以下的机具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中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填写《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详单》,此表作为县级结算的依据。 5.加强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站申请登记办理牌证。 永吉县农业局“八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反操作程序,不按方案规定实施等行为。 二是严禁向农民和经销商收取费用等行为。 三是严禁重大信息迟报、缓报、漏报和不报行为。 四是严禁暗箱操作不走公示环节办理手续等行为。 五是严禁不见农机具予以签字等行为。 六是严禁违反补贴规定超限额补贴等行为。 七是严禁指标分配的随意性、无原则分配等行为。 八是坚决严禁违反国家农业部“八个不得、四个严禁”。 注意事项: 不得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理农机补贴,办理农机补贴要本人亲自办理。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在全省区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可与经销商谈价议价。购机时只需要交机具销售价格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并及时索要全额购机发票。 咨询电话:6422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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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永吉县农机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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