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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农机补贴经销商加快补贴资金结算的函 |
2009-11-11 |
各有关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 为减轻企业补贴资金垫付压力,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近期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快2009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补贴资金结算每10天进行一次。由于省财政年底前进行决算封账,经销商向县级申报补贴资金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届时我省将结束全年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 请各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督促所授权的经销商,按照时间要求和规定程序,尽快向各县(市)农机部门进行补贴资金结算申报。 同时,各生产企业按时间要求,报送《补贴资金结算(生产企业)申请表》,并提供本企业开户行的“大额支付行号”。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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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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