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在实施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7号)文件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补贴政策普惠,使广大农民公平享受政策福利。开展工作并报告如下:
一、保障措施
为了更好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机推广站站长李斌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县农机推广站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农机站站长。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永吉县农业局制定了《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制》、《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永吉县农机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工作规范》《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机具核验制度》、《永吉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印发了《永吉县2022—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上述制度及方案已在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二、工作完成情况
1、政策实施
永吉县通过、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宣传补贴政策,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建立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公示受益对象信息。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在永吉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和各乡镇农机站张公示布,接受社会监督。
永吉县在2023年11月份接到补贴系统开放的通知后,经过研究部署后于11月初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与12月末完成了永吉县补贴机具的核验及系统录入工作,截止到2024年5月份又陆续办理13台补贴,至此永吉县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及系统录入工作全部结束。
2、信息公开
按规定在永吉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开通固定专栏并公开信息,保持链接有效畅通。并按时完整公开2023年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须知、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通知、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实施动态、实施结算进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能解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2023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将享受补贴的购机农户相关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信息网上公布。
3、系统应用
永吉县按规定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管理软件系统中补贴数据信息据信息录入审核做到了仔细、及时、准确,软件系统账号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系统操作配备1名专职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设备。
4、监督检查
县农业局、财政局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全面履行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及时向商家农机部门报告。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5、投诉处理
永吉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并按规定对群众投诉进行登记和处理,并形成档案备查,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6、政策宣传与廉政教育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建立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规定及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能力。要把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机购置补贴具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组织健全、措施有力、责任明确、成效显著。
7、档案管理
农机购置实施过程中,补贴工作材料纸质和电子档案齐全,装订规范并完好留存,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8、资金执行
截止2024年4月24日农机购置补贴核实验收及补贴系统录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发放补贴资金指标677.57万元 。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732台,受益农户646户。由于永吉县2023年度补贴资金用于发放2022年度补贴,剩余资金83.3829万元不能满足2023年度的补贴资金,因此当年没有发放。在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指标资金下达1613万元后,永吉县农业局在2024年5月13日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结算,并向县财政局上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将全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在6月26日组织各乡镇向农户发放补贴款。
9、创新试点与工作成效
为了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永吉县在补贴实施工作中采取“一站式”办公,针对购机户运输不方便、不耽误农时、安全问题等,我单位工作人员起早贪黑坚持下到九个乡镇为农民办理牌证照,验收核实机具并录入补贴系统。对集中连片购机的、大型的购机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居住偏僻的直接深入到村屯和家中为农户直接办理,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工作规范》、《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机具核验制度》开展补贴机具现场核验工作。
永吉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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