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保障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对补贴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管理系统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专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第二条 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指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人员为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录入用户密码仅为指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录入员掌握,管理用户密码仅为管理领导掌握,财政用户密码仅为财政部门掌握。
第四条 对相关信息需备份,以防计算机被盗丢失,防止信息泄露。
第五条 严格遵守补贴系统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补贴系统操作规则。
第六条 查看收集本市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管理员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升级完善建议。
第七条 严禁利用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
第八条 出现异常,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