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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二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抽查工作的通报 |
2017-9-4 |
吉农机函[2017]15号
各补贴实施单位:
根据《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29号)要求,省局在事先下达未通知的情况下,对部分级县补贴实施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抽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补贴实施县(市、区)的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情况;二是各补贴实施单位上年度农机补贴实施情况、购机户信息公开公告情况;三是信息公司专栏建设维护情况;四是2017年各补贴实施单位补贴资金使用与结算情况;五是补贴实施单位延伸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六是部省级下发通知后各补贴实施单位落实及年报情况。
二、存在问题
以次抽查结合农机化司第一次通报和我省实际,于8月中旬开始对各补贴实施单位不定时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全省大部分县都能依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抓好落实,特别是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各地认真核对,基本上能够与部检查核实对应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从2017年各在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看,目前仍有部分县(市、区)使用资金为“0”,客观原因东部地区今年受灾严重,影响补贴工作操作。但没有受灾的县(市、区)仍未操作,严重影响购机积极性,在资金结算方面,只有个别县(市、区)进行了结算,特别是资金需求量大的县(市)使用资金很快,但就是不结算,希望引起各地重视。二是省农委已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农办机[2017]8号)文件,各补贴实施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制定好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年初补贴实施工作到现在,部省下发了一些文件,要求各地上报,总的来看,白山地区每次都能按要求上报材料并与省里及时沟通。四是个别补贴实施单位在举报投诉处理方面未按要求自行处理,矛盾上移。
三、下步要求
(一)各地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要再次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二)按照吉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农办机[2017]8号)文件要求,各补贴实施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三)对部省要求上报的材料不及时的单位,定期进行通报。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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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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