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要闻  |  行政通知  |  补贴政策  |  补贴标准  |  补贴产品 补贴申请程序
推广目录  |  政策咨询  |  规章制度  |  公示信息  |  曝光台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行政通知
请选择字号【 】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部分植保机械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变更注销后有关联动处理工作的函
2019-6-26

农机政〔2019〕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及农机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及农机鉴定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及农机鉴定站、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近期,国家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机构根据有关技术决议,开展了自走式植保机械3C获证产品结构型式重新界定及确认工作,发现37家企业84个型号的产品(见附件)不符合自走式植保机械的定义,并做了证书变更或注销处理工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农机产品,获得的3C证书是其申请农机推广鉴定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必要前提和依据,农机化主管部门和鉴定机构应当对证书变更或注销的产品采取相应联动处理措施。现将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应抓紧组织排查上述产品购置补贴情况,发现在本省已投入自走式档次的,应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进行封闭处理,撤销补贴机具的投档结果,并予公告。对已经补贴的产品,要抽查是否存在提供不实销售信息(发票金额虚开)等问题,发现有问题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对经核查未发现问题的产品,购机者已购置的,可按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及时组织企业依照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平台(以下简称鉴定平台)上公布的产品认证信息重新投档。

二、农机鉴定机构应按规定注销上述产品已获得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予以公告,并于7月10日前在鉴定平台中更新证书状态等内容,同时指导有意愿的企业凭变更后的3C证书,重新申请农机推广鉴定。

三、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要会同相关认证机构,抓紧做好植保机械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证书的信息公开工作,于6月30日前上传至鉴定平台,为各省组织有关企业开展植保机械的重新投档工作提供支撑。同时,组织大纲起草单位根据有关技术决议,提出大纲修改单,抓紧修订相关推广鉴定大纲,按程序报批发布。

附件: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变更注销后不再属于自走式植保机械的产品名目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9年6月21日

作者/出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阅读次数 [15423]

上一篇   
栏目最新 | NEW
 公告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关于约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企业的通知
 关于开展部分补贴产品实施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工作进度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长春市九台区等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请示的批复
 关于征求吉林省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机具补贴分档及补贴额意见的通知
 关于及时完善吉林省2022年农机购置 与应用补贴相关信息的通知
栏目热门 | HOT
关于发布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登录名的通知 [61902]
关于召开吉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及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会的通知 [60718]
关于督促农机补贴经销商加快补贴资金结算的函 [59331]
吉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58742]
关于发布2009年吉林省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农机补贴产品供应商的通知 [58242]
关于申报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的通知 [57990]
关于报送进入国家2011年新增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主要配置的通知 [57747]
关于做好2009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的通知 [56344]
2009年示范区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申请表 [55690]
关于确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应商相关事宜的通知 [55376]
主 办:农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承 办:农安县农机校   地 址:吉林省农安县新华路70号   邮 编:1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