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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2017-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16-7-7 |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2016年7月5日,农业部农机化司下发了《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6]92号)的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全省各补贴实施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补贴实施单位要根据我省目前补贴范围,继续实行敞开(普惠)式补贴原则准确测算本地资金需求情况。
二、各补贴实施单位于7月10日前,按要求将附表1、附表2填报并盖公章上报省农机局,省局将按农业部农机化司要求于7月11日统计后上报。
三、补贴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因测算误差,可能会涉及我省补贴资金申请及下拨问题。
附件: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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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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