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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暂停办理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LZ-4E1型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 |
2014-9-25 |
农办机[201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今年5月,我部收到有关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雷沃公司)的举报信,反映该公司将4LZ-2.5E4型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的铭牌、合格证等更换为4LZ-4E1型,涉嫌套取补贴资金。对此,我部组织山东省农机局、陕西省农机局、河南省农机局、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等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和技术参数核定。 经核查,福田雷沃公司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被抽查的4LZ-4E1型收割机割台宽度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割台宽度2500mm不符,变窄100~160mm,超出大纲要求“宽度差应不超过100mm”的规定,且企业未申报一致性确认。被抽查的16台产品中,有2台割台宽度为2340mm,3台为2350mm,1台为2370mm,1台为2400mm,接近于4LZ-2.5E2型、4LZ-2.5E4型收割机割台宽度2360mm;9台为2360mm,与4LZ-2.5E2型、4LZ-2.5E4型收割机割台宽度相符。二是被抽查的4LZ-4E1型收割机发动机生产企业、型号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不符,且企业未申报一致性确认。从推广鉴定检验报告看,4LZ-4E1型收割机配套发动机的功率、转速与4LZ-2.5E2型、4LZ-2.5E4型相同,仅生产企业及型号不同,只选配了天津某企业制造的1004C-P4TW型发动机。但在被抽查的16台4LZ-4E1型收割机中,有7台配套发动机生产企业及型号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不符;同时也发现,被抽查收割机的主滚筒型式和复脱器型式与4LZ-2.5E2型、4LZ-2.5E4型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福田雷沃公司4LZ-4E1型收割机割台宽度存在变窄且超出大纲规定的问题,部分产品配套发动机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不符,且企业未就这些变化申请备案,该型号产品一致性管理存在较大问题。 2014年9月5日,我部相关司局在京约谈了福田雷沃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上述问题予以确认。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精神,结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信息变更申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办理福田雷沃公司4LZ-4E1型收割机农机购置补贴。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该型号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请及时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 二、我部责成福田雷沃公司积极配合后续调查,要求其对在执行农机推广鉴定规定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加强补贴产品经营行为整改,认真解决购机群众合理诉求,于2014年11月底前向农业部农机化司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福田雷沃公司及其他农机企业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监督管理,如涉嫌违规,应及时进行查处,并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 对福田雷沃公司存在的问题,我部将继续作深入调查,并视其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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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农业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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