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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检查的通知 |
2015-1-15 |
关于对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检查的通知 公农机财联字[2014]3号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财政所: 为了掌握2014年补贴机具使用情况,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管,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决定在兑付补贴资金前对2014年农机补贴购置的机具进行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履行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农机站、财政所负责对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所购置的机具进行监管,站长、所长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全面做好自检自查工作。
(二)明确检查重点。此次检查的范围是2014年购置的55马力以上拖拉机和免耕播种机,以文件后附表名单为准。
(三)具体工作要求。此次检查将作为补贴资金兑付依据,各乡镇(街道)农机站、财政所必须按文件要求严肃认真对待,要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深入到村屯、农机户家中进行全面检查,要逐户逐台仔细核对,做到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与发货票一致,填写好下发的表格,对于凡是不在本地的机具,财政部门在资金兑付时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处理。农机站、财政所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员绝不允许有瞒报、漏报、包庇现象,一旦出现问题将按照文件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站长和所长要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
(四)检查时间安排。各乡镇(街道)检查时间从现在开始到8月28日下班前结束,要把表格加盖农机站、财政所公章后上报农机局。检查中发现问题要随时上报。其它机具检查以后也按照此文件执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不再下发文件。 附: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检查登记表 公主岭市农机局 公主岭市财政局 2014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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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公主岭市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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