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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主岭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3-4-8





                            公农机财联发[2013]1号


                               关于下发
                       《2013年公主岭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
                         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13] 102号文件精神,市农机局、财政局共同制定了《2013年公主岭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经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农机站、财政所认真抓好落实。

附:《2013年公主岭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3年4月8日
                       2013年公主岭市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13]10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13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突出重点,向新型农业栽培技术和关键薄弱环节倾斜,统筹兼顾,扶优扶强,阳光操作,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做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综合考虑我市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我市实际需求申请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及农林牧场。省里第一批下达给我市中央补贴控制资金45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80万元。补贴资金实行全市总量控制。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实施方案的要求,补贴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
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9大类21个小类52个品目。

  (二)机具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机具补贴重点。2013年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步进式水稻插秧机、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等机具优先补贴。

  (四)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利用省级资金继续对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两行以上茎穗兼收式玉米收获机、牵引式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等机具实行累加补贴。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量的确定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抓阄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贴数量。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机械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限定为2台,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定为8台。补贴额3万元以下的农业机械每户农民购机数量根据全市实际购机申请数量确定。
  五、补贴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操作程序。

  1、购机者凭身份证和村级相关证明到所在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农机站和财政所共同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市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审批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在公主岭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7天。(同时在村级公示7天以上,公示内容由农机站留存)。

  2、公示合格的购机者,由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3、 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购机发货票。

   4、经销商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并将机具发送到我市指定地点,市农机、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盖章。农机监理部门现场发牌照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时间安排

  2013年农机补贴分两个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3月下旬到5月末,优先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深松机和适合高光效作业的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及耕整地机械,在资金满足的情况下可对其它机具实施补贴。省级补贴资金全市按照玉米播种面积与水稻播种面积的比例平衡分配
第二阶段:6月初到10月末,优先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深松机和适合高光效作业的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及耕整地机械。在资金满足的情况下可对其它机具实施补贴。

  六、职责分工

  为了使补贴工作规范操作,有序进行,市农机局、市财政局成立5个组。各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申报审核组:负责对所有表格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协调公示等相关基础工作;

  指标确认组:负责核实购机者身份,现场扫描,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资金结算组:负责经销商结算文件审核、保管、网上结算、上报结算文件等;

  机具核实组: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农机监理处2人以上(含2人)负责核实机具,人机合影拍照并签字盖章;需要注册登记的由农机监理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档案管理组:负责年末档案整理归档立卷。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农机、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国家的农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实际需要,农机与财政部门成立公主岭市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刻制“公主岭市农机补贴审批专用章”,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成立由市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组 长:梅丽娜 市委副书记

  王 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明富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农委主任

  成 员:辛敏生 市农机局局长

  李忠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彦君 市人大经济室主任

   刘韶华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曾庆军 市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王 龙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成武 市工商局副局长

   傅 国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士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金发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殿军 市牧业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公主岭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7天的同时,在村级进行公示7天以上。二是认真履行联保制度,从源头上严加防范倒买倒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的有关规定。四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二是财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11〕140号)文件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积极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发挥财政部门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

  (五)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市农机局0434-6284219,市财政局0434-6869009。


作者/出处:公主岭市农机局 阅读次数 [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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