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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
2013-4-8 |
1、申报程序
(1)购机者凭身份证到所在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填写《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或累加补贴)申报表》、《2013年购机者承诺书》、购机者所在村支部书记出具《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村委会证明》、担保户出具《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或累加补贴)联保责任书》。
(2)上述手续真实齐全有效后农机站长出具《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站长责任保证书》。
(3)购机者凭相关材料到财政所和乡镇(街道)政府申请签字盖章,由财政所专人在财政系统网上登记汇总,乡镇(街道)政府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由购机者本人返还农机站,农机站统一上报市农机局。
(4)申报结束后,市农机局、财政局对申报表进行共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购机者在公主岭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7天,同时在村级公示7天以上,村级公示方式由当地农机站负责,公示结果由农机站留存。
(5)补贴资金无法满足的情况下,采取公开抓阄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6)每户购机合计补贴资金10000元—29000元的需要两户联保;30000元—82000元的需要四户联保;83000元以上的需要六户联保。此担保书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局里,一份附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等复印件由农机站留存备查。所有签字必须由农机站人员现场监督,保证真实。
2、确认程序。公示合格的购机者由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加盖联合审批专用章。
3、购机程序。 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 4、核实程序。经销商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并将机具发送到我市指定地点,市农机、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盖章。经核实不合格的机具不予结算。 购置拖拉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需要注册登记的,必须凭发货票三联原件、发动机和出厂编号拓印号、合格证等现场核实。由市财政局、农机局、农机监理处2人以上(含2人)同时现场核实签字。农机监理处对核实组签字的购机户本人发放牌照并留存有关注册登记等材料,购机发货票当场发给购机者。发放牌照后市农机局对购机者本人与机具合影拍照,没有核实组人员签字的一律不能加盖公章。购置其它不需要注册登记的机具也必须凭发货票、《供货表》现场核实,人机合影拍照。
咨询电话:0434—6284087 监督电话:0434—6284219 0434—686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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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公主岭市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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