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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
2015-4-2 |
操作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区农机管理总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购机补贴对象应在购机后10日内,拿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及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等有关材料,到区农机管理总站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区农机管理总站、财政局共同组织,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在《购机确认书》上签署意见。 4.区农机管理总站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公示7天。 5、公示合格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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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二道江区农机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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