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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对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部分型号补贴产品销售核实工作的通知 |
2015-7-30 |
吉农机字[2015]13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机(农业)补贴实施单位: 2015年7月17日,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和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生产的404型拖拉机的补贴资格。 7月23日,农业部农机化司下发了《关于暂停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所有拖拉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82号),按照通知要求,请各有关补贴实施单位,对上述三家企业生产的484型和504型拖拉机进行核实。主要核实是否存在用同一推广鉴定型号、生产销售轴距不同的两个产品(俗称:大桥、小桥)的行为。 为了便于机具的核实工作,我们将上述三家企业所授权的经销商以附件形式发给你们,请各补贴实施单位认真核对。于8月5日前将本地核实情况以传真形式并盖有单位公章上报省农机局。
附件:1.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授权的经销商 2.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授权的经销商 3.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授权的经销商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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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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