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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波副主任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议上的讲话 |
2011-5-13 |
精心组织实施 严格规范操作 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1年3月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几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刻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当前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工作,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成效十分显著 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省委省政府将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七年来,我省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加大,由开始的25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9.4亿元,七年间累计达到21.995亿元,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实施范围覆盖了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及农(牧)场。农机购置补贴在优化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去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170万千瓦,比2003年增长76%。农机装备结构不断化化,大马力、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50马力以上拖拉机达到4.64万台,比2003年增长2.8倍,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达到了13100台、10115台,分别比2003年增长4.2、32倍,玉米收获机达到5300台,实现了从不足五十台猛增到五千台的突破和跨越。农机作业水平显著提高,去年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61%,比2003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农机作业领域由种植业向畜牧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扩展,作业环节由生产环节不断向产前、产后延伸。 ——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机械的应用,促进了粮食增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采用大型机械深松整地,平均增产幅度可达10%,水稻机械插秧与人工插秧相比可提高生产效率20倍以上,一台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可替代50多个劳动力。农业机械在抢种抢收、抗旱排涝等方面也发挥了突出作用。去年春季我省雨水大,持续低温,在播种时间与常年相比延后5—7天的情况下,全省各地积极组织机械集中播种,抓住“五一”前后气温回升的有力时机,仅一周左右就完成了所有的大田播种,为全年粮食丰收做出了突出贡献。 ——发挥了引导推动作用,推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进程。去年底,全省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到2596个,农机户达到97.4万户。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农机化重点工作,还有效推动了农机维修、培训教育、新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鉴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省内农机工业和流通业的发展。七年来,我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达90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4.4万台(套)。去年,全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达到300多家,分布全省各市(州),农机销售总额达到30亿元以上。 七年来,我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财政部门的积极合作;得益于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密切配合;更得益于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七年来,各级农机部门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为了切实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省农委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科学制定每个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一些市、县政府还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列入对农机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成立了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我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补贴机具选型和补贴目录的制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补贴产品供应商,并向社会统一发布。各地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享受农机补贴政策的农户公示到乡,广泛接受农民监督。2009年以来,还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和结算,使农机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按照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的纪律要求,我省提出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绝不能”和“四个严禁”的工作纪律,制修订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省农委每年都组织两次以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了个别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企业的违规操作行为,纠正了个别县(市)的操作方法。各地农机部门还与财政部门配合,进行自查、抽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 四是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级农机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目录、申报程序及实施效果。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了12316专家热线和12582农信通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省农委还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热线,及时解答和处理农民提出的问题。一些县(市、区)为方便农民还开展了机具发放、牌证照发放一站式服务。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强调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今年的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在“三化”统筹中突出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可以说,农业机械化的战略地位越来越突出,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十二五”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也更加艰巨。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支撑和保障。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提升和结构优化,提高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成效十分显著。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虽然国家不断增加对我省的资金投入规模,但广大农民购机热情空前高涨,补贴资金仍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二是个别县(市、区)在公示、机具到位监管等环节薄弱或失察,个别干部因为违规操作已被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部分县补贴资金结算较慢,影响了全省的资金结算进度。四是一些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售后服务不到位,甚至于只顾销售,不管服务。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相应的制度,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今年农业部、财政部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也规定了严格的纪律。2011年新年刚过,1月11日农业部办公厅就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河北省部分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贪污受贿案件的深刻教训,立即部署在本地区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并将各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1月17日农机化司下发了《关于严肃农机产品补贴额确定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重申了农机产品补贴额度确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对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全国通用类机具产品价格、列入各省目录以及各省非通用类机具产品补贴额测定工作都做了明确规定。2月23日,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中间还有一个春节假期,农业部、财政部连续下发三个通知,三令五申强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这表明国家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空前重视,传递着国家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的力度和决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经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的重要工作内容,社会关注的热点,新闻媒体报道的重点,我们各级农机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务必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执行好。 三、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水平 今年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还没有下发,但购机补贴工作已经开始启动,安排给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4亿元,省政府配套1.1亿元。我省还在积极向农业部争取,预计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会比去年有所增加。 我省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起步早,从去年12月份进行调查摸底以来,各项工作已经按部就班、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今年1月份开始制定补贴产品目录,协调生产企业确定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2011年中国吉林现代农业装备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展示交易会也正在筹备之中。目前,我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采取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的办法,省农委已于2月22日正式向社会发布了全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今天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之后,明后两天组织农机生产企业、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参加培训,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为了做好今年的补贴工作,落实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地要从讲政治、服务大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对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好工作责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有专门的科室具体负责购机补贴工作,并充实力量,切实把各项工作、各项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增加经费投入,完善工作设施。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今年要强化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各地要投入一定的资金,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读卡器等硬件设施。目前省里已统一为各地配备了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各地还要自行配备身份证扫描仪、摄像头等设施,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是用于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各地要积极向县财政部门争取工作经费,增加和完善必需的工作设施,开展计算机网上操作、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规范、科学、严格和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三)执行补贴程序,阳光透明操作。农业部已经明确了农机购置补贴的操作程序,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申请程序和购机地点等,各级农机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补贴对象确定上,要重点解决不公平问题,不得优亲厚友;在机具购买选择方面,要保障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补贴资金指标有限为借口,变相为购机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和经销商;在补贴资金结算上,要加强对销售发票等有关凭证是否真实、齐全,以及补贴产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支付企业或经销商是否相符等的审核,并增加结算频次,要做到每月结算一次。 (四)严格工作纪律,推进廉政建设。各级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三个绝不能”、“四个严禁”的工作纪律,即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索要和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各级农机部门要以河北省部分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责任,珍惜工作岗位和幸福家庭,严格自律,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五)加强协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去年底省农委修订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近日即将下发。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同时要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突出主要环节,重点对补贴对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等进行核实。省农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随时抽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定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各市(州)要负责好本地区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好指导、检查。 (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环境氛围。近年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内容、程序、要求以及实施情况等,得到了农民的欢迎。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入户,让农民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3月18日,我省将举办“2011年中国吉林现代农业装备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展示交易会”,省里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补贴资金,用于现场购机。这是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一种有效形式,各地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组织好农机系统的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进行参观选购。 同志们,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实施,规范操作,加强监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让农民得实惠,让企业得发展,让政府得民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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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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