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委《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我市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汇总如下: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在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建立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1、资金管理制度;2、投诉处理制度;3、信息公开制度;4、补贴系统使用和管理制度;5、经销商管理制度;6、监督检查制度。
在制度建立时,充分遵循了制度的合规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二、狠抓实施补贴重点工作
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我们对重点工作也做到了真抓、狠抓,做到了坚持不懈,尤其在信息公开、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补贴系统管理等重点工作方面,能够完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操作。
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市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将补贴政策进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张贴宣传挂图、车载广告等方式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公布给广大农户,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做到了阳光、透明、准确;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我市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成立了廉政风险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开展市、乡两级农机从业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培训会议两次,请纪检监查部门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进行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制做了《德惠市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分发到全市农机从业人员手中,制做了宣传挂图,张贴到各乡镇政府、农机站、村屯公示板;制做宣传标语和通过车载广告在全市进行普及宣传;在监督检查方面,在机具核实过程中做到100%见人见机,在上半年按照省局要求,对山东众和农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3WPS-3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进行核查。我市补贴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到农户家中复查,并将得查材料及时上报省局。全年购置补贴工作结束后,还会对重点机具和重点农户进行入户核查;在投诉处理方面,全年无一起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引起的投诉、上访事件;在系统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做到了专人专管、专机专用,严格防止非专人操作补贴系统的现象。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整录入补贴数据信息,补贴数据安全导出,定期备份;牌证管理方面,我市今年开展了一站式服务。就是让农机监理部门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期间派专门人员进入补贴大厅办公,直接现场为享受补贴政策的动力机械和收获机械办理牌证。这样既方便了购机农户,同时也使我市新购置机具的牌证办理率达到98%以上;档案管理方面,我们做到纸质档案齐全,在购机户办理完补贴后及时装订,并有专门的档案室和档案柜。
三、严格执行资金、资料管理上报工作
2016年省农委拨给我市国家购置补贴资金9529.86万元,我市共计使用并结算资金9526.435万元,资金结算比例达到99.96%;由于农户购机时限问题,不能完全做到按月结算;材料上报上,我市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基本能够保证及时准确的上报相关材料。
四、注重政策效果实施情况
我市今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29.86万元,使用9526.435万元,圆满的完成了年初提出的争取申请并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000万元的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我市装备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薄弱环节机械水平得到一定的提高,使本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15年的76.6%,提高到81.2%,超出了年度预定目标1.2个百分点。但由于全年实施普惠制补贴,农户自主购机,农机补贴工作人员无法完全控制装备结构,所以装备结构薄弱环节提高不明显。
五、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施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效果为导向、以过程为重点、以督查为手段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使农业机械化水平通过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得以有效提升,推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不断的完善了保障机制,规范了操作环节,强化了工作职责,加快了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持续的提升了政策落实的效果,为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提供了保障。
一、问题
1、制度不完善,还需不断补充和完善;2、信息上传不够及时,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尽量做到准确、及时;3、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虽然受补贴工作时限限制,也应合理安排时间,抽调得力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4、结算进度有待加强,提高操作速度,加快结算进度,及早的为农户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账,解决农户筹集资金难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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