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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专员在201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2013-3-20 |
(2013年3月15日)
驻省农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王峻岩
近年来,我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十分显著。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农机作业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69.6%,十年来年均提升5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增长幅度,位居全国前十位;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面积持续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推进;农机工业、农机流通业快速发展。这些,为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提供了强有力的装备支撑。我省农机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与全省各地农机部门扎实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监管、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紧密相联的。 一是不断强化工作责任。省、市、县层层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责任状,明确责任义务,细化任务要求,建立奖惩制度,完善行政问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今年省农委继续与各市(州)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责任书。这是强化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坚持检查督导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省农委每年都组织两次以上的集中检查督导,各地农机部门也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不同层面和各个环节的自查、抽查。2011年省农委还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个别农机企业的违法行为,净化了补贴产品市场环境,维护了诚信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完善补贴操作方式。2009年以来,我省采取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动态平衡的资金调控方式,促进了补贴资金的有效监管和合理分配。去年,又开展了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机具优先补贴、提高补贴数量上限与资金县级结算试点,从机制上推进补贴政策的高效实施,也为今后进一步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是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去年省农机局被省农委党组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试点单位,围绕“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思路和要求,全程查找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确定、补贴额确定、补贴对象确定等重点权力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了互相制约、分级负责的权力结构和全方位权力公开体系,制定了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并着力加强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我省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资金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有的农机主管部门人员收受贿赂,为不法企业提供方便;有的违规向企业收取推广费、服务费等;有的失职渎职,不执行规定,不履行职责;有的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与不法人员串谋勾结,骗套补贴资金。虽然问题发生在个别地方、少数企业和少数人身上,但负面影响较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任务仍很繁重。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我省农业实现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重要意义。要清醒认识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发生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危害性,高度重视和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为抓好今年和今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 一、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政策规定。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方面出现的问题,说到底是不按政策规定办事。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和省里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和农财两部明确规定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要坚持“五项制度”和“三个严禁”、“八个不得”。这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必须坚决执行的规定和纪律,是政策的高压线,不能马虎和敷衍。要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筑牢法纪防线,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政策的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重点执行好受益对象公示制、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和企业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等规定和要求。 二、要加大农机购置政策信息公开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一是要坚持公开补贴政策、操作流程和受益对象,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申请购机补贴的农民有平等的机会和权益,二是要坚持公开补贴产品范围、补贴额和补贴产品经销商,保障农民购机有自主选择权,能够自主选择机具机型、自主选择经销商,把选择权和决定权真正交给购机农民。三是要坚持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咨询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权力在制度约束和公共监督下阳光运行。总之,应该公开的必须全部公开。 三、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力度,对容易产生权力寻租、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行政问责机制,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纪人员责任。要重拳打击个别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骗套资金、吊销营业执照、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等多种措施予以处罚。要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管办法,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销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实行永久市场禁入。同时,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实施廉政提醒诫勉谈话制度。要对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违纪案例进行剖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研究措施办法,堵塞漏洞。 四、要加大预防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去年省农机局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省农委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地农机部门也要按照“五权”思路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通过分解权力和建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集体讨论决策制、完善关键环节监督制以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体制上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资金的安全有效落实。从我省实际出发,今年将在榆树、东辽、长岭等县(市)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到卡”操作试点,主要目的是通过创新完善政策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切断管理者与企业的利益联系,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目前看,这个操作办法可以使 “用钱”和“管钱”的责任成为一体,有效避免农机部门在机型推荐、补贴资金结算等环节违规向经销商(企业)寻租,确保农民具有充分的自主购机选择权和议价权,使供求关系还原于市场机制。试点县要认真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操作。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操作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供新经验。 五、要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的责任。去年农业部对各省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我省在农业部的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今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延伸绩效管理,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测与评价体系。廉政绩效是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地要结合落实绩效考核管理,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要改进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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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省农委农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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