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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的通知 |
2010-11-11 |
吉农机字〔2010〕55号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确保补贴机具在明年春季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已将2011年中央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拨我省。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决定,近期将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拨各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需求调研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需求摸底测算。通过调研,找准本地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优势地区。充分考虑农机装备结构调整需要,确定本地补贴机具需求重点和重点领域,切实保证关键和薄弱环节农机化发展需要,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各地农机(农业)部门要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 三、具体要求 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申请务于11月25日前报送。愈期不报者视为放弃申请,第一批将不予以安排补贴资金。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 联系人:闫成林 电 话:0431-88906325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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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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