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要求,今年我市实施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作业补助。此项作业补助列为2017年国家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项目落实面积18万亩,补助资金已拨到我市财政局。为了把该项目落实好,实施好。根据吉农财发{2017}3号文件附件12《农机深松整地(高效植保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我市2018年高效植保机械化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一、项目任务
高效植保机械化实用技术推广作业补助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对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使用高效植保机械进行病虫草害的防治给予作业补助,计划作业补助面积18万亩。
二、实施条件
高效植保机械化实用技术是指在农作物植保环节,即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过程中,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防控风险,使用高效植保机械进行作业。补助项目的作业机具须为机动喷杆式喷雾机(自走式、背负式、牵引式),且须为通过省级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合格产品。凡参加补助项目的作业机具均需加装带有作业监测功能的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在本市实施作业的农机服务提供者,包括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机(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高效植保机械化实用技术推广作业补助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0元/亩。
(三)补助方式。项目补助作业面积的确定以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为准,同一地块内多次作业,补助作业面积不重复计算。补助项目“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实施原则,补助作业面积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兑付至补助对象。
四、实施要求
高效植保机械化补助项目由德惠市农机总站和德惠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农机总站负责规划布局、综合协调、项目建设方案拟定、作业组织、机械落实和技术培训。由各乡镇农机站统一组织报名,统一核实作业机具,组织安装监测设备。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资金、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五、监管措施
(一)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高效植保机械化实用技术推广作业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面使用远程电子监测技术。以电子监测数据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监管风险。
(二)明确分工职责规范监管。高效植保机械化实用技术推广作业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中央和省财政有关规定,要确保分工合理,责任清晰,运行高效。
德惠市农业机械服务总站 德惠市财政局
二0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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