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农业补贴方式,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大补贴力度。同时,优化补贴兑付方式,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籽收获等农机,不断提升政策效果。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212亿元,同比增长11.58%。
二是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同时,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细化不予补贴的情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1204.85亿元,继续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是开展动态监测。自然资源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和自然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开展全国耕地利用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耕地利用情况,分析判断撂荒等情况的发展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是规范土地流转。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流转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业农村部还表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指导服务,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要求,大力培育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服务专业户等多元化服务主体,呈现出各尽其能、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加强装备支持方面,工信部积极支持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能力;组织行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创新产品实地验证,不断改进产品性能品质、提升质量可靠性;支持农机、电子、信息等组建跨行业的农业无人系统联盟,开展无人农业作业试点,积极推动智能农机和智慧农业协同发展。目前,我国农机装备产品体系日益丰富,形成了65个大类、4000多个机型品种的产品系列,一批关键技术实现突破进展。2021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
此外,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各地采取以奖代补、作业补贴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和农业服务公司面向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重点解决小农户在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中的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专业化服务需求。项目在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绿色高效农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