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我县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1、工作经费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管理。经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局财务科专人负责,必须专款专用。
2、工作经费应当存入银行,不得用于其它经营性投资,银行利息为农机购置补贴费用的一部分。
3、工作经费管理人要求细心、素质高、有责任心。
4、年底公开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做到工作经费管理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