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登记
拟购机者到所在乡镇农机站、财政所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组织农机站确定、登记。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二、补贴对象
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三、录入申请购机
各乡(镇)将本乡(镇)予录入申请购机情况提前三日向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出录入申请,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由各乡(镇)组织拟购机者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补贴手续,拟购机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申请补贴人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四、机具核实
实施利民务实高效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办法。对今年购置且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机具,在补贴实施年度内核实确认,均可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并享受购置补贴,2018年不对2017年购置的未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确认手续的农机具实施补贴。购机补贴对象拿购置的机具及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等有关材料到当地乡(镇)政府确定的单位进行机具核实. 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其申请人应当向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号牌和行驶证。乡(镇)机具核实工作人员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机具核实要见人(申请人)见机(申请人购置的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核查补贴机具铭牌上标明的参数是否达到省里补贴信息系统公布的一览表中参数要求)后对确认补贴机具喷漆喷字,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后将人机合影﹑发票传到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机具审核人﹑购机者逐项签字确认, 申请补贴人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将机具接受核实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
2017年不在为国 发动机的机械进行补贴,国 和国 发动机区别见附件(省农委关于国 和国 发动机区分方法和国 机截止时间的函)。
五、补贴公示。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对购机者购机情况进行即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补贴资金发放
市农机局汇总形成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将机具补贴资金拨付给补贴对象。
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