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9年,洮南市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8-2020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农机发[2018]7号)和《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洮政办发[2018]30号)要求,开展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执行情况
(一)开展情况
1、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市农机、财政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2、建立了《洮南市农机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洮南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3、制定了《洮南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检查监督。
(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19年省农委、财政厅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控制及上年结转指标4687.956万元,我市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56.634万元,使用资金比例为99.33%,结算比例100%。我们坚持不定期结算,资金结算做到及时、准确。
(三)、进展情况。
2019年,共使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59.334万元,受益农户1990户,补贴机具2073台。其中拖拉机1498台,收获机械252台,种植施肥机械137台,排灌机械154台。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14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水平达到89.22%。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8-2020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洮南市农机局
2020年1月22日